辽宁省气象局宣传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辽宁省气象部门编制外劳动用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辽宁省气象局宣传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用工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中文专业硕士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扎实的中文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创新精神;
4.对气象工作和气象专业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5.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二、招聘岗位
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气象宣传工作。
三、招聘岗位职责
1.负责辽宁气象网站和沈阳区域气象中心网站气象新闻栏目、图片新闻栏目及相关专栏的编辑和日常组稿、审稿和更新;负责向中国气象局网站、新气象网站和《中国气象报》报送新闻宣传稿件。
2.负责《辽宁气象工作》的编辑和日常组稿、审稿、出刊工作。
3.负责定期向省级以上新闻单位提供有新闻价值的报道素材;负责省局重大活动题材的新闻报道策划;负责联络、接洽、新闻单位来局采访、选材。
4.按要求及时组织采写新闻宣传稿件、组织新闻素材,做好专题宣传报道。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公布岗位聘任条件。
2.公开报名。应聘者将公告中的报名表(见附件)和本人求职自荐表(包括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科成绩、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电子版传至sunlw1214@163.com。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0年1月31日。
3.资格审查。由省气象局负责资格审查。
4.面试。由省气象局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
5.体检。由省气象局通知面试合格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检查。
6.公示。采取择优聘用的方式,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五、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
1.招聘的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与同等条件在编气象职工享有相同的工资待遇。
2.职称评定、晋级、考核等按照在编气象职工管理规定执行。
3.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发放并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六、省气象局宣传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
七、联系方式
单位:省气象局宣传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常德街69号
邮编:110001
联系人:孙力威
咨询电话:024-83862093
E-mail:sunlw1214@163.com
附:辽宁省气象局宣传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省气象局宣传中心
二O一O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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